王小箭:回某教师
发表《回川美某同学》的目的是使该同学明白自己的还没有当挑战者的能力,今后不要再冒这种风险,同时使情况类似的同学也从中汲取教训。结果是该同学声称他的常识性错误是笔误。面对这种不负责任的遮掩,我又在雅昌艺术网发表了《二回川美某同学》,并针对评论帖中的意见,发表的如下声明:
中心目的是让包括该同学在内的所有学生,在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在网上发文章要慎重,要对自己负责。我保持使用“某同学”,包括该同学要求我指名点姓,我都没有改变,就是不针对某个具体个人,而是针对他的文本,并通过对该文本的纠错和套用其错误方式达到教育其人的目的。
1、我套用了他的推断方式,做了一个他无法接受的推断,目的是使他和其他同学在写文章的时候都不要使用这样的推断。
2、我把他的孝道套在他在师道的表现上,让他自己去反思自己所做所为是否符合自己的规则。
3、我也套用了他的不可比原则,让他思考他的“洋孝道”是否成立。
4、我之所以在达到教育的效果之后,又写了这一篇,是因为他用“笔误”来掩盖自己的错误:这次列举的错误总不能都是“笔误”吧。
5、作为事端的引爆者,这位同学应当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,包括他认为的对他家庭的侮辱。因为没有他的“第一枪”,就不会有随之而来的“枪林弹雨”,当你引发了“战争”之后,你是无法制约对方的“还击”方式的,作为一个法律规定有全部责任能力的公民和大学三年级学生,应当主动承担肇事者的责任,并永远汲取这次教训。
6、最重要的是,这个“某同学”可能是任何一个同学,也就是说,该同学的错误可能出现在任何一个和他相似的同学身上,这是我反复强调的。也就是说,接受教训的是任何一个“某同学”,而不仅仅是这个同学。
7、我没有把《二回》发到影响力最大的美术同盟,所有关注这件事情的人都应当明白我的用意。如果说是因为我怕,那我就要告诉你,我连“流氓教授”和“假文凭”的“大揭密”都不怕,还怕这点事情吗?再说,我是流氓教授我怕谁?普通流氓都谁都不怕,更不要说教授级的流氓了。
8、同意“和为贵”的说法,支持“和谐社会”与“和谐师生”关系,但这不是老师单方面的责任。
该声明的目的非常明确,那就是希望这场闹剧到此收场。结果,网上出来一位称“自己也是个美院教师的”,不愿意看到“二王争论”“就此为止”。他依仗旁观(风景)者清的天然优势,“亦没有对‘二王’哪方存有偏见”的立场优势,站在弱势者一方的道德优势,“希望自己喜欢的当代艺术这个‘界’好”的良心优势,“也是个美院教师”的学术均势以及不居“细枝末节”君子风度,要来“掺和说几句”。这些要素加到一起就约等于“句句是真理”了,因为这是在中国得到普遍认可的证明方式,可以叫“道德证明法”、“君子证明法”、“人品证明法”,简单说,就是“无须证明法”。某同学使用的也是这种方法:第一,他表现出面对艺术界邪恶势力的勇气和骨气;第二,他嬉笑怒骂毫不留情,表现出浩然正气;第三,他面对批评界阿谀奉承之时弊,表现出铮铮傲骨和以小搏大的智慧。文革时的“扣帽子”、“打棍子”、“大批判”、“造反有理”,依仗的都是这种“道德证明法”。某教师所谓的《关注“价值”勿缠末节》,只要扣上“表扬过头”的帽子,其他就是“勿缠”的“末节”。虽然文革已经过去30年了,但只要没有替代方式,这种千年封建文化留下的民族顽疾就会随时发作。我的《是“人文关怀”还是“文人关怀”(下)》就是专门针对这种封建道德支持的民族顽疾的,只是采取的是统观方式,没有针对哪个具体的文本,现在有了某同学和某教师的具体文本,那就来一次“具体情况,具体分析”。
1、我“表扬过头”了吗
最简单的办法,是某同学和某教师各写一篇“表扬正好”或者只分析不表扬的文章。按照某教师的说法,某同学是有对“这种‘价值’进行判断的权力”的,我想,不但某同学有这种权利,某教师也有,批评的权利就是言论的权利,只要是合法公民都有。批评不是“批评家”或“大人物”的专利,二位既然知道表扬的分寸,就写出篇范文来,让所谓的“批评家”们有据可依,有法可效。一个是学术能力“绝对是一个让人见着惊喜”美术学专业高才生,一个是“多次参加过毕业班论文辅导和答辩”美院教师,写篇正确评价焦兴涛的《物语系列》的文章,绝对不费吹灰之力。至于批评界的“吹捧”问题,艺术家不要说话,因为没有一个艺术家说吹捧自己的文章是“吹捧”或者“表扬过头”,批评家也不要说,自己写好自己不吹捧的文章,吹捧的文章自然淘汰出局。
2、某同学“自圆其说”吗
某教师支持某同学的关键理由,是他“分析王小箭文章而提出的‘表扬过头’的这个‘价值’判断总的来说是能自圆其说的。”首先,单纯价值判断是不需要自圆其说的,需要自圆其说的是判断的论证部分的每个逻辑环节,包括某教师说的没个“末节”。但这位教师恰恰要“勿缠”所有的“末节”,也就是只要单纯的价值判断,无须对判断的论证。我想至少这位教师自己对某同学的文章是做到“勿缠末节”了,那又怎么知道他是否自圆其说了呢?又从什么地方看出“条理分明”呢?其次,针对另一篇的驳斥文章,“自圆其说”不能成为判断尺度,因为它不是独自形成一个“圆”(自圆),因此,只能看它的反驳是否成立。只有自说自话的论述文章,“自圆”其说才能成为判断尺度。这位教师显然是把自说自话的论文标准错用到驳斥性文章上了,幸亏他没有宣布他就是用“勿缠末节”的方法参加毕业生答辩,否则,那不是只要题目表达了他所认可的价值判断,而学生又有“这种价值判断的权利”,那不什么论文都能通过呀!
3、只要不是最糟的,那就只能是最好的
在“当前评论界满天飞扬的‘表扬话语’境状中”,惟独选种我的“表扬话语”,如果不是因为我的“话语”最糟的或者最“过头”的,就是只能因为我的“话语”是最好或者最恰当的,总之要沾个“最”字,不然绝对不值得从“漫天飞扬”中拉出来“揪斗”。到目前为止,我至少能够找到两篇比我的“话语”更糟糕的“话语”,理由我已经讲过了,于是我的“话语”就只能是最好的了,我想谦虚都没用:二位“擒贼先擒王”的行为逻辑证明了谁是“王”,尽管我并没有称“王”的愿望。
4、某教师所在美院的教学质量令人担忧
自称“多次参加过毕业班论文辅导和答辩”的某教师,面对这位把本专业的常识都搞错,逻辑一塌糊涂的某同学,使用了“惊喜”来赞扬他的学术水平。这与其说代表某同学的水平高到令人惊喜的程度,不如说代表某教师所在美院的学生水平低到令人惊讶的程度,我实在为这位教师所在美院的教学质量担忧,同时也为四川美院的教学质量感到“惊喜”。这倒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,一流学校的三流学生,到了三流学校变成一流,全世界都是这样。但根据这位教师对某同学学术水平的惊喜,该教师所在美院的教学质量肯定在应当停办整顿的水平。但愿这不是该美院教学的真实情况,而是这位教师为了自己的“话语胜利”,对该美院极端不负责任的“教学评估”。
暂时对某教师回应到这里,后续回应什么时候写出来还不知道。至于说我是“酸腐批评家”的某愤青,我只能把对他的回应往更后面排了,也许是明年,也许是后年,总之得看我有没有时间。但我可以先回答他关于我不策展的问题:我们美术学系有策划专业,作为老师,我的工作当然是培养学生策展(我的博克上有他们策划的展览消息消息)。其他贴我大字报的愤青也要做好思想准备,得到我的回应只能排在该愤青之后,这是先来后到的原则决定的,所以我希望想贴我大字报的愤青们做好长期“排队候诊”的思想准备。我把主要精力放在写我的“酸腐批评”上,有闲心的时候才会回应批我的大字报。

